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新闻 » 正文

政府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文物合理利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7-25  来源:新华网银川  作者:艾福梅

作为世界文物大国,中国一直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和利用,这一举措取得了一定成效却也引发了不少争议。

 刚刚在宁夏银川结束的加强文物合理利用工作交流会上,国家文物局局长励小捷说,就整体而言,经过数十年的努力,中国文物合理利用工作积累了不少经验,取得了明显成效,呈现出积极探索、加快推进的态势。但与此同时当前文物利用工作也存在着两方面突出问题,即利用不够和利用不当的问题。

 所谓不当,一是对一些热门景点进行不加限制的过度利用;二是只为经济效益不顾社会效益,甚至改变文物的公共资源性质,变为私人会所;三是对文物的利用存在简单化、雷同化乃至庸俗化现象。

 其中将文物变为私人会所便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的最大诟病。近些年,从北京文保单位嵩祝寺及智珠寺改建为高档餐饮会所,到重庆文保单位刘湘公馆变身豪华餐厅,其中的保护利用如同纠缠的死结

多年来,我们一直强调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和利用,但是,鼓励社会参与的力度不够大,政策的吸引力不够强。在一些文物资源大省,较低级别的不可移动文物主要是建筑类文物数量甚多,不论保护还是利用,让各级财政包起来是难以做到的。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保护与利用是一条正确的路子。励小捷说。

 励小捷认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的合理利用这项工作比较复杂,运作中要非常审慎。一方面由县级以上文物主管部门选择部分尚未得到有效保护利用的国有不可移动文物向社会转让使用权,这样就把主动权拿到了文物部门手里;另一方面要体现公开公正,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文物保护利用的方案。

出让使用权的目的是保护好、利用好文物,而并不是用使用权换取经济收益,在多数情况下是保护责任的转让,类似欧洲实行的一欧元买一个古堡的做法。目前,广东的碉楼、安徽的古民居、苏州民居、山西曲沃的古建筑已经实行了这种认养的方式,效果是好的,各地可以结合实际加以推广。他说。


珍稀奇打造企业家收藏交流学习的综合信息平台——企业家收藏网

0

注:本文部分内容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代表原作者观点,如有版权问题,请及时告知删除!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