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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拨款20亿作为国家艺术基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6-04  来源:网站
      记者从文化部官方网站获悉,日前国家公布《国家艺术基金章程(试行)》(以下简称《章程》),并且同时公布了四个方向的申报指南。至此,去年底成立的国家艺术基金终于有了纲领性的规范文件和对基础艺术项目的具体申报措施。
 
  根据文化部规定,国家艺术基金主要来源是中央财政拨款,“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已计划投入专项资金20亿元。《章程》中最引人关注的还是所规定的四大方向以及对于资助对象的选择条件。根据《章程》随后所附的指南,资助的具体四大方向为:舞台艺术;美术、书法、摄影;传播交流推广;人才培养。文化部艺术司副司长刘咏梅介绍道,这四大方向已经涵盖了当今绝大多数艺术门类,舞台艺术包含了音乐、舞蹈、戏剧等旋律、形体艺术;美术、书法、摄影顾名思义表现了图像艺术。而传播交流推广则将国内外艺术引进、交流、互动等方面包涵进来。人才培养则针对目前县、乡镇一级偏远地区的艺术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方面急需资金的现状进行资助。
 
  对于资助的具体方式,蔡武表示“目前我们有三种主要资助方式,即项目资助、优秀奖励、匹配资助。不同的类别采取不一样的资助。
 
  就具体惠及的艺术项目,蔡武表示,按照推出的四个指南,艺术创作方面,包括了戏剧、音乐、舞蹈、曲艺、杂技、木偶、皮影、美术、书法、摄影等艺术门类,如果再深入细分,有近80个小门类。
 
  具体申报方面,文化部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主任韩子勇表示:“对于各个艺术门类,国家艺术基金资助的类型、方式、载体,都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即一定要具有可报、可评、可立项的特点。申报主体可以根据自身条件结合各方面评定标准进行具体申报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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