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店非法流通人民币,罚款超10万
日期:2014-05-15 14:57
    市北区一家收藏店打着经营字画、玉器的旗号,在未取得经营流通人民币经营资质的情况下,暗地里销售正在流通的第四、五套人民币。5日,市北区工商局对该店作出罚款10万余元的行政处罚,没收其非法经营所得。
 
  近日,有市民向市北区工商局举报,市北区一家收藏店打着经营字画、邮票收藏的旗号,暗地里却卖正在流通的“第四套人民币小全套”“第五套人民币”装帧册页。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后到该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主要经营字画、邮票、玉器、贵金属纪念币收藏,在一个柜台内,执法人员发现几套已经装帧好的第五套人民币,售价为每套420元,执法人员打开其中一套,发现每张人民币的后4位数字都是一样的,这就是在收藏市场被热炒的“同号钞”。执法人员指出,经营流通人民币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取得《流通人民币经营许可证》。同时还要经工商部门批准,但该店既无法提供许可证明,也没用该项经营范围,涉嫌非法经营销售流通人民币。
 
  店主交代,这些人民币装帧册页都是从北京进的货,由于市场上热衷于收藏同号、连号和888、666号等“吉祥号”的人民币,以及所谓“至尊钞王”“豹子号”的人民币,这些人民币的利润空间非常大。据店主交代,第五套人民币全部面值小全套进货价225元,销售价380元;第四套人民币全部面值小全套进货价380元,销售价1280元,“豹子号”对外销售价3980元。
 
  经调查,该店在一年之内的非法经营额达33.94万元,获利9.83万元,执法人员依法查扣剩余的人民币装帧册页,没收其非法经营所得。5日,市北区工商局对该店作出罚款10.81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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