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附识”解故宫盗宝案真相
日期:2016-12-27 09:33
大概是上世纪90年代初,我在旧书摊首次见到马衡《关于鉴别书画的问题》抽印本。尤为珍贵的是抽印本封三上有马衡亲笔写的《附识》,开篇即云“此文为易案而作”。直觉告诉我,这册抽印本对破解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轰动全国的“易培基盗宝案”(以下简称“易案”)有着不同寻常的意义,于是毫不犹豫地将它收入囊中。


马衡《关于鉴别书画的问题》封三《附识》
▲  马衡《关于鉴别书画的问题》封三《附识》


中学时期我读过余盖《故宫博物院盗宝冤案之谜》一文(《文史资料选辑》第九十三辑),对“易案”是有所了解的。现将马衡《关于鉴别书画的问题》抽印本封三《附识》


全文抄录如下:


此文为易案而作。时在民国廿五年,南京地方法院传易寅村不到,因以重金雇用落魄画家黄宾虹,审查故宫书画及其他古物。凡涉疑似者,皆封存之。法院发言人作武断之语曰:帝王之家收藏不得有赝品,有则必为易培基盗换无疑。盖欲以“莫须有”三字,为缺席裁判之章本也。余于廿二年秋,被命继任院事,时“盗宝案”轰动全国,黑白混淆,一若故宫中人,无一非穿窬之流者。余平生爱惜羽毛,岂肯投入旋涡,但屡辞不获,乃提出条件,只理院事,不问易案。因请重点文物,别立清册,以画清前后责任。后闻黄宾虹鉴别颟顸,有绝无问题之精品,亦被封存者。乃草此小文,以应商务印书馆之征。翌年(廿六年),教育部召开全国美术展览会,邀故宫参加,故宫不便与法院作正面之冲突,乃将被封存者酌列数件,请教育部要求法院启封,公开陈列,至是法院大窘,始悟为黄所误。亟责其复审,因是得免禁锢者,竟有数百件之多。时此文甫发表或亦与有力欤。


著者附识。一九五○年一月。


马衡先生在《附识》中,从侧面对“易案”进行了回顾,并且再次肯定此案实属冤案。


《关于鉴别书画的问题》内容列举历代帝王和书画名家关于书画鉴定方面的理论,特别列举帝王买入或臣子进献之书画、碑帖中,有些虽名头不小,但品质低劣。通篇虽无一语涉及“易案”,但对南京法院发言人做出的“帝王之家收藏不得有赝品,有则必为易培基盗换无疑”的武断结论,给予否定。而《附识》中“法院大窘”,最终“亟责其复审,因是得免禁锢者,竟有数百件之多”印证了《关于鉴别书画的问题》所持观点,所以《附识》有“时此文甫发表或亦与有力欤”之语焉。


 马衡《关于鉴别书画的问题》抽印本首页
▲  马衡《关于鉴别书画的问题》抽印本首页


关键问题是,“易案”已过经年,且早有定论,易培基的冤屈,业已大白。时过境迁,马衡先生缘何在十几年后写这篇《附识》呢?

 

揭开《附识》之谜

 

2006年《马衡日记》出版。此时距我得到《关于鉴别书画的问题》抽印本,已过了十余年光景。《马衡日记》一书收录的日记起于1948年12月13日,止于1951年12月31日。翻阅《附识》写著时间前后的《马衡日记》,令我激动的是此中确有关于写著《附识》的日记:


1950年)二月四日(周六)。立春节。晴。

王雷来一道歉书,并附检讨记录。复函谢之。取旧日张菊生(元济)先生七十生日论文集中抽印本《关于书画鉴别的问题》一文加以附识,托冶秋致董必老。得蒋扑安告贷书。


问题又来了。把写有《附识》的抽印本,托时任文化部文物局副局长王冶秋送交时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政务院副总理兼政治法律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董必武,这又是为什么?既然《附识》开篇说“此文为易案而作”,我想《日记》中定有关于“易案”的日记。


继续翻阅《马衡日记》,我在1949年10月的几篇日记中找到了与马衡先生写著《附识》的相关线索。


十月廿四日(星一)。晴。霜降节。

闻吴瀛以“易案”经十余年沉冤莫白,特上书华北人民政府请予昭雪。董老搁置未复,顷又上书于毛主席,发交董老调查。晨诣冶秋始知吴瀛之请昭雪“易案”,完全对余攻击。谓张继、崔振华之控诉易培基,为余所策动,殊可骇异。因请冶秋转达董老,请拨冗延见,以便面谈,并希望以原书见示,俾可逐条答复……


十月廿七日(星四)。晴。

郑西谛来。李响泉来。昨冶秋电话以吴瀛上书,董老不愿于此时出以示人,因其足以刺激人之情绪,允俟将来见示。现望余将所知事实,写一节略,以为对照资料,因于办公时间内抽空写之。苦于记忆不清,又托席慈为我采访。


十月月廿八日(星五)。晴。昙。

节略写成,请席慈誊清。冶秋来商文物局将于下月一日开始办公……

读以上三天的日记,已知这桩“公案”的起因,源于吴瀛先生的“上书”。


吴瀛(1891年至1959年)字景洲,江苏武进人。他和易培基是自幼相交的同窗好友。在易氏担任故宫博物院院长时,吴瀛受到重用。另据有关资料,吴之所以能到故宫博物院中,除了易培基的关系,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背景,他是北洋政府审计院院长庄蕴宽的亲外甥。庄蕴宽是参与筹建故宫博物院的民国元老之一。凭借这些关系,吴瀛担任了名列秘书长李宗侗之下但待遇相同的“简任秘书”(相当于院长助理)。“易案”发生后,吴瀛作为“易氏”的亲信,难逃干系,和李石曾的侄子、易培基的女婿李宗侗同为“易案”被告。


鉴定书上册首页存沪书画类
▲  鉴定书上册首页存沪书画类


易培基受冤含恨,抑郁弃世,吴瀛在有生之年一刻也没忘记为易培基伸冤。关于“易案”,吴瀛曾在他的《故宫盗宝案真相》(又名《故宫尘梦录》)中有详尽的回忆。其回忆录与余盖有着几乎相同的观点,在他看来,“易案”发生的伏笔在建院初始就已埋下。因易培基反对,本来内定副院长的张继只担任了文献馆馆长。李宗侗冲撞了张继的夫人崔振华只是个导火索。吴瀛对易氏的继任者马衡也多有不满。吴氏自踏进故宫第一天起,就把当时参与故宫清室善后工作的人分为“北大系”与“政府官员系”,对故宫博物院里任职的“北大系”如马衡、沈兼士等人早有成见。不过在吴瀛1948年写的回忆录中,陈述了种种对故宫人事的猜忌和不满,但洋洋二十万言尚未提到马衡与“易案”有什么关联。对马衡的猜忌和不满主要是他认为马衡是“易案”的既得利益者,易院长待马衡不薄,而马衡却在易培基蒙冤时,没有公开站出来为易说话。


鉴定书下册首页存京书画类
▲  鉴定书下册首页存京书画类


事实上,吴瀛对马衡的猜疑和不满确有误解之处。易培基于1937年9月22日病故于上海,那时马衡已经离开南京押运故宫首批文物西迁了。设身处地想一想,鉴于当时的氛围和马衡的身份处境,确实很难挺身而出为“易氏”辩解。而“易案”发生后,马衡并没有无动于衷、袖手旁观,而是假张菊生70岁生日之际,写了《关于鉴别书画的问题》一文,明里暗里地为“易案”辩证,并对南京法院纠正误判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易培基等侵占故宫古物案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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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培基等侵占故宫古物案鉴定书


既然吴瀛在他苦心写著的回忆录中都没有说到马衡与“易案”有任何关联,那为什么在新中国刚刚建立时,吴瀛就迫不及待地把马衡作为幕后操纵“易案”的主谋,告到“新的人民政府的领导同志”那里?经查找资料,我在1981年11月吴祖光《怀念父亲》一文中,找到了答案。吴祖光在文中说:“父亲的受冤受害,完全是由于为了他的一个‘同患难而观点各异,亲而不信的总角之交’引起的。从天理人情而言,他的自幼相交的同窗好友易寅村先生——故宫博物院院长——乃是一个薄情负义的朋友。但是父亲却是一往情深,至死不渝,由于易的受冤含恨,抑郁弃世,父亲在有生之年一刻也没有忘记为我们这位易伯伯申雪冤枉。1949年上海解放后,父亲为这件事还给新的人民政府的领导同志写信呼吁。我们尊敬的董必武同志还亲自登门来拜会过父亲。”     

 

这里所说吴瀛的告状起因、时间与马衡1949年10月的三篇日记内容吻合。据马衡日记,吴瀛上书给“新的人民政府的领导同志”是毛泽东。


民国三十六年首都(南京)地方法院检察官起诉书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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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三十六年首都(南京)地方法院检察官起诉书首页

 

易培基曾是毛泽东青年时期的老师之一。据有关资料,毛泽东始终没有忘记他的这位恩师,曾多次对当年的师友谈起易培基,并强调说:“易先生是个好人啊!”言语之中,流露出怀念之情。


《马衡日记》
▲  《马衡日记》


也正是易培基、吴瀛与毛泽东的历史渊源,促使了吴瀛在新中国伊始即向毛泽东上书,“我无论如何要出这口恶气”了。当时张继已经去世,崔振华、郑烈、李宗侗先后去了台湾,这口恶气怎么出呢?他选择了至今仍然在故宫博物院院长任上的马衡。


 

1949年10月24日马衡记下吴瀛诉告易案事件。

▲  1949年10月24日马衡记下吴瀛诉告易案事件。

 

1950年2月马衡记下在《关于鉴别书画的问题》书写附识一事。

▲  1950年2月马衡记下在《关于鉴别书画的问题》书写附识一事。

 

吴瀛致毛泽东的要求平反昭雪申诉函,很快就批转到时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政务院副总理、原华北人民政府主席董必武的案头。吴瀛申诉函的内容无从得知,但从马衡先生1949年10月24日的日记:“闻吴瀛以‘易案’经十余年沉冤莫白,特上书华北人民政府请予昭雪。董老搁置未复,顷又上书于毛主席,发交董老调查。晨诣冶秋始知吴瀛之请昭雪‘易案’,完全对余攻击。谓张继、崔振华之控诉易培基,为余所策动,殊可骇异。”依然可以看出,吴瀛的上书是很有分量的,足可引起中央上层的重视。毛泽东将申诉函批转董必武处,令其调查。当马衡提出拜访董老说明情况,遭到拒绝的同时,董老却远赴上海拜会了吴瀛。无法与董老当面陈述,马衡根据董老的指示,写了一份材料交给王冶秋转呈。


到此,吴瀛上书之后的情况逐渐清晰,《附识》之谜不解自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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